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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故意伤害坐牢后是否还要去赔偿

时间:2026.05.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赔偿 阅读:881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坐了牢,并不意味着就不用赔钱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两码事,不能相互抵消。
民法典》有规定,要是伤害了别人,得赔偿人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治疗和康复的费用,还有因为受伤没法工作少挣的钱。要是导致残疾,还得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人没了,得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故意伤害案子里,犯罪的人被判刑,这是他得承担的刑事责任,是国家对犯罪的惩罚。而给被害人赔钱,是因为侵权产生的民事责任,是补偿被害人的损失。
就算犯罪的人进监狱服刑了,民事赔偿的义务可不会免。被害人或者家属可以在刑事诉讼的时候,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提出赔偿要求;也能等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判了之后,如果犯罪的人有财产,法院会执行他的财产来赔偿;要是暂时没钱,等他以后有了钱,还是得接着赔。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何因琐事发生口角,小胡一时冲动将小何打伤,小何被鉴定为轻伤。小胡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小何认为小胡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还需对自己进行民事赔偿,而小胡觉得自己已经坐牢就不应再赔偿。

案情分析:

1、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不能相互替代。小胡因故意伤害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2、小何作为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赔偿请求,也可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若法院判决小胡赔偿,其有财产时会被依法执行用于赔偿;暂时无财产的,待有财产时仍需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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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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