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事诉讼里,不少被告会想让亲属给自己辩护,这是可行的。
当事人和
法定代理人能委托一到两个人当
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的人员有三类,第一类是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二类是当事人的
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第三类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这里说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要是亲属想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
诉讼,得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上面得写清楚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诉讼代理人要代为承认、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得到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总之,只要满足这些规定,民事被告就能让亲属给自己辩护,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被起诉成为被告。小朱想让自己的姐姐小丽为其辩护,但原告小胡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小丽不具备辩护资格,双方就小丽能否作为小朱的诉讼代理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小丽是小朱的姐姐,属于近亲属范畴,符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2、若小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需向人
民法院提交由小朱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要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若涉及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还必须有小朱的特别授权。所以,只要满足这些规定,小丽能为小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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