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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后什么效力

时间:2026.05.23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903人
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效力得看具体情况。通常合同期满,约定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承包方要按约定把土地交回发包方。不过实际中有两种常见情形。
一是承包方接着用土地,发包方也没意见,那原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变成不定期合同。双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但得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这种情况下,双方权利义务和原合同差不多,就是稳定性差点。
二是按法律规定,耕地承包期满能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满也能按规定延长。要是承包方申请延长还获批了,原合同就接着履行,双方按新的承包期限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要是合同到期前后涉及土地附属物等问题,得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话,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还能走诉讼等法律途径。所以大家遇到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情况,一定要多留意这些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小朱未将土地交回,而是继续使用。小胡起初未提出异议,但一段时间后想收回土地。小朱认为自己可继续承包,还提及土地上附属物的处理,双方就土地继续使用、附属物处理及合同效力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合同期满后,小朱继续使用土地,小胡未提出异议,依据法律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合同。小胡和小朱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对于土地上的附属物,若合同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若小朱依法申请并获批准延长承包期,原合同将继续履行,双方需按新承包期限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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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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