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外债咋处理?这得按法定程序来。
第一步,得有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债权人或者
债务人都能提。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手公司财产,调查财产状况并出报告。
第二步,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是没在规定时间申报,在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还能补报,不过之前分出去的就不会再补给他了。
第三步,管理人会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得通过
债权人会议讨论才能执行。一般会通过拍卖来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卖了财产拿到钱后,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还上,剩下的按顺序还钱:
先给职工发
工资、补助、
补偿金,还有该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社保费用;接着还破产人欠缴的其他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才还普通
破产债权。要是钱不够还同一顺序的债,就按比例分。
最后,等
破产程序结束,没还上的外债就不用还了。大家遇到这种事儿,要清楚这些流程,保障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的公司
经营不善申请破产。债权人小朱、小胡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并调查制作报告。小朱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小胡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管理人拟订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准备拍卖破产财产。对于破产
财产分配顺序小朱、小胡与公司职工小丽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先保障职工权益,小朱、小胡则希望尽快获得清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负责接管公司财产、调查状况并制作报告,此程序合法合规。
2、小朱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可正常参与分配,小胡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3、破产财产应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社保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所以应优先保障小丽等职工的权益。
4、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外债不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