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出现问题时,法院有可能判合同部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要是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那其他部分依旧有效。
合同部分内容要是违反了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又或者是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就可能导致这部分内容无效。要是这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效力,法院就能判定合同部分无效。
举个例子,合同里有个
仲裁条款,因为约定的仲裁机构根本不存在,这个条款就无效了,但这不会影响合同里买卖、服务等其他条款的效力,此时法院就只会判定仲裁条款无效。
不过,要是合同部分无效会影响其他部分履行,或者让其他部分没了意义,那整个合同可能就无效了。所以法院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合同无效部分和其他部分的关联性以及影响程度,再确定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何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其中包含货物买卖条款和仲裁条款。后因交易
产生纠纷,小朱
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并不存在,属于无效情形,但小何认为此仲裁条款无效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而小朱则主张仲裁条款无效不影响货物买卖条款的效力,法院应仅判定仲裁条款无效。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案中合同的仲裁条款因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无效,但此无效不影响货物买卖等其他条款的效力。
2、法院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无效部分与其他部分的关联性及影响程度。就本案而言,如果仲裁条款无效不影响货物买卖条款的履行,也不会使其他部分失去意义,法院应判定仅仲裁条款无效,合同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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