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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致他人死亡,保险应如何去赔付

时间:2026.05.12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开车撞死人后,保险赔付有一套流程和规则。出事后,得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保护好现场,配合交警做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保险赔付时,一般先由交强险来赔。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像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都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里。要是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而车辆又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就由商业险接着赔。商业险赔多少,得看保险合同的保额和事故责任比例。比如车主负全责,商业险就在保额范围内赔剩下的;要是双方都有责任,就按比例分担。
不过,要是驾驶人没驾照、醉酒驾驶,或者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又或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钱,商业险通常就不赔了。
另外,受害人亲属可能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要在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保险公司也得赔。具体赔多少、怎么走流程,还是得按照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来。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何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小何死亡。事故发生后,小朱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交警调查。交警认定小朱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先用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因小朱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本应继续赔偿。但小朱家属认为商业险应全额赔偿剩余费用,而保险公司认为应按事故责任比例在保额内赔偿,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何亲属还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后应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调查。保险赔付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等费用,超出部分若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按合同约定和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所以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偿商业险的做法合理。
2、若不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等免责情形,且保险合同约定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保险公司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以合同和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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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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