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
拆迁按人头分的房归属判定,首先看拆迁安置协议。
若协议明确房屋分配给特定个人,该房屋应登记在其名下,这是遵循协议约定的权益分配。
(2)家庭内部若有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就依约定确定归属。
例如经
协商一致并办理手续后,某套房屋归某成员。
(3)没有明确约定时,按人头分配对应的那个人一般是房屋权益人,可进行登记。
不过实际中可能有变更登记等特殊情况,需依据具体事实和
证据,按法定程序确定最终归属和登记主体。
提醒:
处理拆迁按人头分房的归属问题时,注意留存好拆迁安置协议及家庭内部约定等相关证据。
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区域进行拆迁,此次拆迁按人头分房。小胡、小朱、小许三人依政策都可分到房。拆迁安置协议里小胡的房登记在小胡名下,而小朱和小许家庭内部就房屋归属有了分歧。小许家庭协商一致将房归小许,并办理相关手续;小朱家庭却未达成约定,且小朱提出因特殊原因要变更登记,这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1、对于小胡的情况,因拆迁安置协议已明确将房屋分配给小胡,所以该房屋应依法登记在小胡名下。
2、小许家庭内部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约定该房屋归属小许。
3、小朱家庭无明确约定,通常按人头分配对应的小朱应是房屋权益人,可登记小朱名下。但小朱提出变更登记,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遵循法定程序来确定房屋最终归属及登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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