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不受理
诉讼的情况主要有下面这些。
1、非人
民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不会受理。
要是双方约定了有效的
仲裁条款,排除了法院
管辖,
当事人还
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受理,当事人得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2、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同样不受理。
起诉得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还得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要是被告不明确,没法确定该由谁承担责任,法院就不会管这个案子。
3、
重复起诉的案件,法院不受理。
当事人就已经起诉过的事项,不管是在诉讼过程中,还是裁判生效之后又起诉,并且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都一样,这就构成了重复起诉。
4、法律规定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在这个期限内起诉,法院不受理。
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不受理。
不过
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5、对于已经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又拿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法院一般也不受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等程序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后小朱因
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小李,法院未受理。小何起诉小丽,因未明确小丽具体
身份信息,被告不明确,法院未受理。小静就已裁判生效的案件再次起诉小许,法院认为构成重复起诉未受理。小胡在妻子怀孕期间
起诉离婚,法院除特殊情况外未受理。另外,已生效裁判,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法院未受理让其通过再审解决。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李约定仲裁条款排除法院管辖,依据法律此类不属于法院主管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申请仲裁。
2、小何起诉被告不明确,不符合起诉需明确被告的条件,法院不予受理。
3、小静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遵循重复起诉法院不受理规定,法院做出相应处理。
4、小胡在妻子
孕期起诉离婚,法律规定该期限内男方起诉一般不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5、对已生效裁判,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应通过再审等程序救济,法院不受理此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