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二次
违约赔偿以填补损失为主,遵循可预见规则。
2.合同有约定二次违约赔偿方式的,按约定执行。
若
违约金与损失差距大,
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3.合同
未约定的,损失
赔偿额等同于违约损失,含履行
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4.确定赔偿要收集相关
证据,通过协商、调解、
仲裁或
诉讼确定责任和金额。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以及二次违约的赔偿方式。然而,小李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二次违约。小朱认为按照合同约定,小李应支付高额违约金;但小李觉得
违约金过高,远超出小朱实际遭受的损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就
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次违约赔偿以填补损失为主要原则,同时遵循可预见规则。因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二次违约的赔偿方式,所以原则上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但由于小李认为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若合同未约定赔偿方式,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小朱需收集证明小李
违约行为、自身损失大小及两者因果关系的证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确定
赔偿责任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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