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内部培训分一般和专项两种。
一般职业培训,公司不能设服务期和
违约金,员工离职不用支付费用。
2.专项培训,公司能和员工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约定,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3.违约金不超公司培训费用,公司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
4.培训费用含有凭证的专业技术培训费、差旅费及其他直接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某公司,公司为其安排了培训。公司认为此次培训属于专项培训,便与小朱约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然而小朱认为这只是一般职业培训,在服务期未满时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小朱支付违约金,小朱则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此次培训性质是关键。若为一般职业培训,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小朱离职无需支付违约金。若属于专项培训,公司可与小朱约定服务期。
2、若确定为专项培训且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其应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小朱支付的违约金也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涵盖公司为小朱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支付的有凭证费用、培训期间差旅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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