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执行时,
被执行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
拘留。
2.法律未规定一年拘留次数,但同一行为通常每年不超两次,每次不超十五日。
3.拘留是为促履行,非惩罚。
无履行能力,法院一般不拘留。
4.有部分履行能力却不履行或
转移财产,法院可依法拘留。
5.积极配合、如实申报财产并尽力履行,即便未还清也可能不被拘。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的
民事纠纷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小朱需向小李支付一
定金额
赔偿款。进入
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小朱有能力履行该义务,但他却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小朱仍无动于衷。小李认为应严惩小朱,而小朱则称自己不应
被拘留。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法院可对其予以拘留。本案中小朱有能力支付赔偿款却拒不履行,符合被
拘留的条件。
2、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一年可拘留的次数,但一般同一行为通常每年拘留不超两次,且每次
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拘留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若小朱积极配合执行,如实申报财产并尽力履行义务,即便未完全还清
债务,也可能不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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