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事不再理”原则:
已生效判决,不能就同一
诉讼标的、事实和理由再次
起诉。
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则
驳回起诉。
2.例外情况:
有新事实和理由,或原判决有误,可
申请再审。
3.申请时间:
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有
新证据等法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起六个月内。
4.再审作用:
是纠错程序,能让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且已生效。之后,小朱就同一合同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
向法院起诉小李。小李认为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受理。小朱则声称发现新的事实,坚持要求法院审理。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已生效判决,
当事人就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则
裁定驳回起诉。在本案中,小朱首次诉讼判决已生效,其再次以相同事实和理由起诉,若不存在例外情形,法院通常不应受理。
2、但如果小朱能证明存在新的事实和理由,或者原判决存在错误,可通过申请再审等途径解决。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一般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有特定法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以小朱需明确新的事实情况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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