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债务精选解答 > 公司未发工资,能否追究法人股东

公司未发工资,能否追究法人股东

时间:2026.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39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要用全部财产偿还债务欠薪公司债务,应先向公司维权,别直接找法人和股东担责。
2.若法定代表人恶意转移财产等欠薪相关违法行为,要担个人责任。
3.股东滥用权利、未出资等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要担责。
4.先和公司沟通,协商无果可劳动仲裁,执行阶段发现担责情形,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是某公司员工,公司长期拖欠他们工资。三人认为法定代表人小丽和股东小静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要求他们个人支付。但小丽和小静称公司是独立法人,应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他们个人不应担责。小朱等三人则觉得小丽可能存在转移公司财产行为,小静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嫌疑。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未发工资这一债务负责,小朱等三人应先向公司主张权利,而不能直接追究法人小丽和股东小静的责任。
2、若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小丽在公司欠薪过程中有恶意转移公司财产等违法行为,可追究其个人责任;若能证明股东小静存在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也可要求其承担责任。
3、小朱等三人可先与公司积极沟通,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在执行阶段,若发现法人、股东有应担责情形,可通过法律程序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