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共同投资时若一方不经营,先看投资协议。
协议明确经营职责及处理办法的,按协议执行,如约定
违约金,可要求支付。
2.无相关约定,与不经营方沟通,说明对项目的影响,协商调整
股权比例、补偿退出等方案。
3.若其行为严重影响项目,经营方可凭损失
证据起诉,要求
赔偿直接损失和
可得利益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共同投资一个项目,签订了投资协议,但协议中未对各方经营职责及不履行职责的
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项目开始后,小李以各种理由不参与经营,这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给小朱造成了一
定损失。小朱多次与小李沟通,希望协商解决方案,但小李态度消极,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由于投资协议未明确各方经营职责及不履行的处理方式,小朱可与小李就其不经营可能对项目造成的影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如调整股权比例、给予补偿后让小李退出等。
2、若小李不经营的行为已严重影响项目开展,小朱有证据证明因此遭受损失,小朱可
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承担
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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