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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什么限制

时间:2026.04.08 标签: 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禁止在该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规实施的不予补偿。
2.房屋登记机构要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改变用途、转移登记等手续,书面通知需载明暂停期限,最长不超一年。
3.这些限制可确保征收公平公正,防止被征收人不当获利,保障征收工作和公共利益
案情回顾:

某区域发布房屋征收公告确定征收范围后,小胡为获取更多补偿费用,在自己被征收的房屋上进行扩建。与此同时,房屋登记机构已按规定书面通知暂停办理相关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改变用途、转移登记等手续,且通知载明暂停期限。小胡扩建行为完成后申请补偿,征收部门却以其违反规定为由不予补偿,小胡对此不满,认为自己应得到扩建部分的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小胡在征收范围确定后进行扩建,属于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征收部门不予补偿是合法的。
2、房屋登记机构按规定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相关房屋手续,并书面通知且明确载明暂停期限,是为了保证征收工作公平、公正推进,防止被征收人不当获利,小胡在暂停期间的扩建行为不能获得补偿,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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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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