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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去自首,开车追尾逃逸会怎么处理

时间:2026.04.0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894人
律师解析:
1.开车追尾逃逸,即便第二天自首仍算肇事逃逸
逃逸者担全责,若对方有过错证据,责任可适当减轻。
2.民事上,逃逸者要赔受害人车辆维修、医疗、误工等费用。
3.刑事上,仅财产损失未达重大标准,不犯罪但受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吊销驾照且终生禁考。
致人重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加重罪责,自首可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开车时不慎追尾了小胡的车,但小朱因害怕担责并未停车处理,直接驾车逃逸。第二天,小朱在家人劝说下到公安机关自首。小胡认为小朱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小朱觉得自己已自首,不应担全责。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即便第二天自首也不影响该认定。若小胡无证据证明自己有过错,小朱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小胡也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小朱的责任。
2、民事上,小朱需要赔偿小胡的车辆维修、医疗、误工等损失。
3、刑事方面,若仅造成财产损失且未达到重大标准,小朱虽不构成犯罪,但会面临行政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若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小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为加重情节,但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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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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