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
产证据:
共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资金往来凭证,能反映经济共同运作;共同购置房产、车辆的
产权证书、购买合同等,可作证明。
2.经营事务
证据:
合伙或
合作合同可证共同经营约定;经营场所
租赁合同、水电费凭证,能表明共同使用场地经营。
3.日常活动证据:
员工、合作伙伴的
证人证言,能证共同参与经营决策;通信记录、会议纪要若涉经营事务,也能作证据。
收集时要确保真实、合法、关联。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
合伙做生意,后因利益分配
产生纠纷,小朱主张两人是共同生活经营,应平均分配收益,小李则否认共同经营。小朱拿出共同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两人共同购置车辆的产权证书、
合伙协议、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还找来了员工的证人证言以及他们关于经营事务讨论的通信记录等,以此证明共同生活经营。
案情分析:1、在本案中,小朱提供的共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资金往来凭证体现了双方经济上的共同运作,符合证明共同生活经营在财产方面的证据要求。
2、共同购置车辆的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分别从财产和经营事务角度证明了双方存在共同经营的事实。员工的证人证言以及通信记录涉及经营事务讨论,也能作为证明共同经营的有效证据。只要这些证据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就能有力证明小朱和小李是共同生活经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