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名下公司财产该怎么分割
时间:2026.04.0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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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个人独资企业:
夫妻一方名下
独资企业,另一方非投资人,先协商分割。
协商不成,一方主张经营,评估资产后给予对方补偿;双方都要经营,竞价高者得并补偿对方;双方都不经营,按规定注销。
2.
有限责任公司:
夫妻协商转让
出资给股东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买,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股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名下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二人因
感情破裂打算
离婚,并就公司
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希望将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小丽,让小丽成为公司股东,但其他股东对此意见不一,部分股东同意,部分股东反对且不愿购买其出资额,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夫妻
协商一致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股东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该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本案中需统计同意转让的股东比例。
2、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出资额,应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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