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业务员替客户签名
责任认定分情况:
1.经客户授权签名有效,业务员
无责。
2.未经授权属无权
代理,若客户不追认,业务员担责。
客户受损可要求
赔偿,如赔
经济损失、返还
不当得利;
合同相对方受损,也有权要求业务员担责。
3.符合
表见代理,客户担后果,担责后可向业务员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业务员。在与客户小丽
签订合同时,小朱在未取得小丽授权的情况下代其签名。合同相对方小胡依约履行相关义务后,小丽以自己未签字为由拒绝
履行合同义务。小胡因合同未履行遭受损失,此时就签名责任归属产生争议,小胡要求有人承担
赔偿损失的责任。
案情分析:1、小朱未经小丽授权代其签名,构成无权代理。若小丽事后未对该签名进行追认,此签名对小丽不发生效力,小朱需承担责任。若小丽因该签名遭受损失,她可要求小朱赔偿经济损失、返还不当得利等。
2、小朱的无权代理行为导致小胡受损,小胡有权要求小朱承担履行
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若小朱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
构成要件,小胡有理由相信小朱有代理权,那么代理行为有效,小丽需承担合同后果,但小丽承担后可向小朱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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