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不动产权证书
可撤销,但须符合法定情形。
2.若登记机构登记有误,致证书与实际权利不符,权利人或
利害关系人能申请更正。
3.登记机构人员
滥用职权等,可按程序撤销登记和证书。
4.
当事人用非法手段获证,登记机构可撤销。
5.撤销按法定程序,经申请或依职权启动,调查核实后决定。
撤销后,原证书失效。
案情回顾:小朱向
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完成后,小胡认为该证书登记内容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以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为由,要求撤销该不动产权证书。小朱则称证书合法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导致证书内容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更正登记。本案中,小胡若能证明登记错误的事实,其要求撤销证书有一定法律依据。
2、若小朱存在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交
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登记机构也可依法撤销。但需按法定程序,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或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经调查核实后作出撤销决定。撤销后,原证书不再具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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