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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不到场可不可以

时间:2026.04.0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到场。
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登记,过冷静期后还得一起去领离婚证
2.诉讼离婚,通常原被告都要出庭。
若被告无理由不到或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能拘传
原告无理由不到,按撤诉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两人先尝试协议离婚,小朱临时反悔不想去婚姻登记机关,小丽认为小朱应按约定一起办理,双方就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能否办理产生争议。之后小丽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时小朱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小丽认为应判决离婚,小朱则觉得不应缺席判决,双方再次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小朱不到场无法完成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中,一般原被告都应出庭参加诉讼。小朱作为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小朱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法院还可拘传其到庭。而小丽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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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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