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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存在债务还可不可以净身出户

时间:2026.03.2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8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时即便有债务也能净身出户,净身出户就是一方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债务个人债务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还,不影响对方净身出户。
3.共同债务下,净身出户方仍要连带清偿。
双方可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承担方式,但只对彼此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4.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全部债权,承担方可按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处理债务要合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小朱提出自己净身出户。然而,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二人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有些债务是小丽的个人债务,应由小丽自行偿还;小丽则觉得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小朱净身出户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分析:

1、对于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依法律规定由负债方自行偿还。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净身出户,仍需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虽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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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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