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处对象花2万元能否要回,要看款项性质。
赠与一般不能要回,因为赠与是自愿无偿给对方财产,交付后通常不
可撤销。
2.若为借款,出借方可要求返还。
但要提供借贷合意的
证据,像
借条、表明借款的聊天记录,还有转账记录等款项交付凭证。
3.以
结婚为目的的
附条件赠与,如
彩礼,结婚目的未达成可要求返还。
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持证据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在处对象期间,小朱陆续向小丽转账2万元。后来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这2万元。小丽认为这是小朱对自己的赠与,无需返还。小朱则称这是借款,且是为了和小丽结婚才给的钱,现在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小丽应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判断这2万元能否要回,需先确定款项性质。若属于赠与,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自愿把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完成交付后,赠与人一般不能撤销,小丽无需返还。
2、若为借款,小朱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如借条、表明是借款的聊天记录等,以及款项交付凭证,如转账记录等,若证据充分,小朱有权要求小丽返还。
3、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小朱可要求小丽返还。小朱可先与小丽协商,协商不成,可凭借相关证据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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