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官久未判决,先核实案件
审理期限,
简易程序民事案件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六个月。
2.未超审理期限,联系承办法官或助理,询问进展并表达关注。
3.已超审理期限,可向法院监察室反映,督促法官尽快结案;也可向同级检察院反映,由其行使
监督权。
4.反映情况时,要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的民事案件
立案后,过了一段时间小朱仍未收到判决结果。小朱认为法官许久未作判决,心里十分焦急。小朱不清楚案件是否超过了审理期限,对于接下来该如何做也感到迷茫,遂引发争议,即小朱不知法官未作判决是否合理以及该采取何种措施。
案情分析:1、小朱应先核实案件审理期限,因为不同程序审理期限不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通常为六个月。
2、若未超审理期限,小朱可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询问案件进展情况,表达对案件的关注。
3、若已超审理期限,小朱可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如监察室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法官尽快审结案件。也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促使法院依法及时作出判决。同时,小朱反映情况时应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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