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放弃调整
违约金约定通常有效。
民法强调
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要在合同里明确放弃该权利,且是真实意愿,不
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约定就有效。
2.若存在
欺诈、
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撤销该放弃约定。
3.当约定显失公平,如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院会依公平原则审查,可能不认可约定效力。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小朱放弃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李违约,小朱认为违约金过低,双方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合同中放弃调整违约金的约定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因为违约金过低使其利益严重受损,而小李则认为该约定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有效。
案情分析:1、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民法基本原则,若小朱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放弃调整违约金的权利,该约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应认定有效。
2、但本案中若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比如违约金畸低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法院可能结合公平原则进行审查,不认可小朱该放弃约定的效力。若小朱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
可撤销情形,也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放弃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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