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约定选仲裁或诉讼的约定有效不
时间:2026.03.17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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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管辖约定里既选
仲裁又选
诉讼,该约定无效。
按规定,约定可仲裁也可
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2.不过,若一方
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未提异议,仲裁继续。
3.仲裁协议无效时,
当事人可协商达成新的有效仲裁协议。
4.若无法达成,任一方有权向有
管辖权的
法院起诉,法院按规则确定受理法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既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
产生纠纷,小朱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小李在得知后,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就对仲裁管辖提出了异议,认为该约定无效。双方因此就
争议解决途径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小朱和小李在合同中的管辖约定既选仲裁又选诉讼,所以该仲裁协议无效。
2、由于仲裁协议无效,且小李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了异议,双方不能按照原约定的仲裁方式解决
纠纷。他们可以通过协商重新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若无法达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定管辖规则确定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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