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
包括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
债务,如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家庭日常开销负债。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是
共同债务。
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的除外。
像一方独自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朱在未告知小丽的情况下,独自筹资做生意,后经营失败欠下一笔债务。债权人要求小丽共同偿还此笔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行为产生,自己不应承担。小朱则称做生意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小丽应共同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此次债务系小朱独自筹资且未取得小丽同意,若收益也未用于家庭生活,此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小丽无需承担该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