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贷款诈骗400万属
数额特别巨大,
多次作案说明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大。
2.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
管制、
拘役、独立适用
附加刑,或判
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3.该情形
法定刑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不符管制、拘役等条件。
4.多次诈骗,
司法机关多认为有社会危险性,不符“不致发生危险”要求。
5.若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取保。
案情回顾:小朱为获取钱财,多次实施贷款诈骗,累计
诈骗金额达400万。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后,小朱
家属申请对其取保候审。但司法机关认为小朱多次诈骗,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不符合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条件,不符合“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要求。不过小朱家属称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通常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小朱的情况不符合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条件。
2、小朱多次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司法机关一般会认为其具有再犯危险、干扰
证人作证或毁灭
证据等社会危险性,通常不符合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要求。但如果小朱确实存在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则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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