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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后可以索要回哪些钱

时间:2026.03.1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1.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等收入,若离婚时没分或分得不公正,可重新协商或起诉分割。
2.婚前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被对方处置,可要求归还。
3.经济补偿
为家庭付出多的一方,离婚时能向另一方要补偿。
4.损害赔偿
因对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索赔。
5.抚养费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没付抚养费,可追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小朱认为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等收入应按比例分割,但小丽觉得小朱婚后工作收益少不应多拿。此外,小朱婚前的一笔存款婚后被小丽使用,小朱要求返还。同时,小朱因婚后照料老人、抚育孩子付出较多,要求小丽给予经济补偿。并且,小朱发现小丽在婚姻中有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要求损害赔偿。另外,孩子由小朱抚养,小丽未支付抚养费,小朱也要求追讨。

案情分析:

1、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未合理分割,小朱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重新分割。
2、小朱的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被小丽占用,小朱可要求其返还。
3、小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丽请求经济补偿。
4、小丽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小丽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小朱可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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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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