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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能不能和债权人协商撤销

时间:2026.03.0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59人
律师解析:
1.执行中,被执行人能和债权人协商撤销执行,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2.若债权人同意撤销,需向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审查和解协议,若为双方真实意愿,不违法、不损他人权益,会裁定终结执行。
3.达成协议后,被执行人要按约履行,否则债权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4.若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等法定情况出现,执行也会终结。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小朱偿还小李欠款。进入执行程序后,小朱找到小李协商,希望撤销执行。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小李同意撤销执行申请并向法院提交。小胡作为案外人,认为该和解协议可能损害其权益,向法院提出异议,质疑协议的合法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小朱和债权人小李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若小李同意撤销执行申请并提交,法院需审查和解协议。
2、法院审查时,要确认和解协议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若满足条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3、若案外人小胡的异议成立,说明协议可能存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法院可能不会裁定终结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后,小朱需按协议履行义务,否则小李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若出现执行依据被依法撤销等法定情形,执行也会依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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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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