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女方离婚后债务,男方是否承担要看情况。
若属女方
个人债务,像女方以个人名义超家庭日常所需负债,又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男方不用承担。
2.要是
夫妻共同债务,即便
离婚男方也有义务。
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
3.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的,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丽和小朱离婚后,小丽的
债权人找到小朱,要求他偿还小丽所欠
债务。小朱认为这是小丽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原来,小丽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但债权人坚称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有偿还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该债务是女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女方个人债务,男方无需承担。本案中,小丽的借款符合上述情况,所以从这方面看小朱无需承担该债务。
2、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男方也有义务承担。但此案例中该债务并非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也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朱没有偿还此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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