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先明确债权为共同所有。
2.双方可自愿公平协议分割债权,确定各自份额。
3.若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
4.对于到期且
债务人有能力履行的债权,按分割比例向债务人
追讨。
若一方获全部债权,需补偿对方。
5.未到期债权,先确定双方份额,到期后各自主张,必要时可
申请强制执行,所得按比例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二人有一笔共同债权,债务人是小胡,借款已到期且小胡有履行能力。小朱和小丽就该债权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应得大部分,小丽则主张平均分割,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于是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首先要确定该债权为夫妻共同债权,此案例中该债权是小朱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共同债权。
2、双方协议分割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对于已到期且债务人有履行能力的可实现债权,若法院判决分割比例,双方可按比例向小胡
主张权利;若一方取得全部债权,应支付对方相应补偿款。若小胡不履行
债务,取得债权一方可通过
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执行回来的款项按分割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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