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指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此罪主体。
但单位实施诈骗,可追究相关主管和
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属
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公安机关应
立案追诉。
各地区能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了多位客户总计五千元财物。警方介入调查,单位辩称自身并非诈骗罪主体不应担责。小朱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认为不应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主体,诈骗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单位实施诈骗行为时,要追究相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所以小朱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此案件中
诈骗金额达五千元,已达到立案
追诉标准,公安机关应
立案处理。各地区可按自身状况确定具体数额标准,但该案件金额在普遍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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