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保险合同变更需投保人与保险人
协商一致,对变更条款达成共识。
2.变更通常采用
书面形式。
投保人可申请变更,说明保险金额、期限、标的等内容。
保险人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批单与原
合同效力相同。
3.变更内容要合法合规、符合合同约定。
若造成损失,过错方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为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一段时间后,小朱想增加保险金额,便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审核时认为小朱增加的金额过高,不符合规定,拒绝了申请。小朱则认为自己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金额,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变更需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小朱提出变更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有审核的权利,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明确意思表示。
2、变更通常需书面形式确认,小朱提出申请后,若保险公司认为符合规定,应出具批单或订立书面协议。此次保险公司认为不符合规定拒绝,若小朱认为合理,可进一步协商。同时,变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和程序。若因此次争议给一方造成损失,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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