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他人聊天记录可作
证据,但要满足条件。
它属于电子数据,能用于
民事诉讼。
2.确保真实性,聊天记录应是原始且未篡改的,可通过公证固定。
3.具备关联性,内容要和案件事实相关,能证明关键事实。
4.
保证合法性,获取手段要合法,不能非法侵入他人设备。
5.满足这些条件,经法院查证属实,就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为证明小李曾承诺
履行合同义务,向法院提交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小李则质疑该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认为可能被小朱篡改,且获取方式可能不合法。小朱坚称记录真实且获取方式合法,双方就该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小朱提交的聊天记录若要被法院采信,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小朱应证明该聊天记录是原始、未被篡改的,可通过公证等方式
固定证据。
2、关联性上,聊天记录内容需与合同纠纷这一案件事实相关,能对小李承诺履行
合同义务这一关键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合法性要求小朱获取聊天记录的手段合法,不能通过非法侵入小李设备等
违法方式取得。若满足上述条件,经法院查证属实后,该聊天记录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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