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定金和
违约金只能二选一。
违约发生时,守约方只能选其中一种索赔。
2.定金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一定比例,超的部分无效。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和约定不同,视为变更定金数额。
3.
付定金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权要回定金。
收定金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
4.违约金由双方约定,过高或过低时,可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调整。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购买货物,小朱支付定金5万元,同时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8万元。合同标的额为20万元。后小李违约,无法按时交付货物。小朱要求小李既双倍返还定金又支付违约金。小李则认为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且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超过部分无效。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小朱只能择一主张。所以小朱要求既双倍返还定金又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2、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本案合同标的额20万元,定金最多为4万元,小朱支付的5万元中超过的1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若小朱选择
定金罚则,小李应返还小朱4×2+1=9万元。若小朱选择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约定,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