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逃逸超20多年是否
追责分情况。
一般犯罪法定最高刑是无期、
死刑,过20年通常不再追诉。
若20年后要追诉,得报最高检核准,核准后能追诉。
2.若
司法机关已
立案侦查或法院已受理案件,犯罪者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
追诉期限限制。
即司法机关当时已
立案,犯罪者逃逸,无论过多久都可追责。
所以超20多年逃逸,可能不被追究,也可能被追究。
案情回顾:小朱曾犯下严重罪行后逃逸。20多年过去了,受害者
家属希望追究小朱的责任。小朱认为时间已过20多年,不应再被追诉。而受害者家属则觉得,当时司法机关已对案件立案,小朱是逃避侦查才至今未归案,应追究其
刑事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不再追诉,但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核准后仍可追诉。
2、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案中司法机关已立案,小朱逃逸,所以不管过了多久,都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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