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多年不想担对方
债务,先判断债务性质。
若为对方
个人债务,如婚前所负、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本就不用还。
2.若曾被认定为
共同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对方虚构、因
违法犯罪负债,可
起诉重新认定。
3.收集资金流向、
借款用途说明等
证据很关键。
法院认定为对方个人债务,就不用承担。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离婚多年后,小丽突然要求小朱承担一笔债务。小朱认为该债务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产生争议。小丽称此为
夫妻共同债务,小朱则表示不清楚这笔债务,怀疑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案情分析:1、判断债务性质是关键。若此债务属于小丽个人债务,如她婚前所负债务或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小朱本来就无清偿义务。
2、若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朱若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该债务系小丽虚构、违法犯罪所负等,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认定债务性质。小朱需收集相关证据,像债务产生时的资金流向、小丽的借款用途说明等。经法院审理认定为小丽个人债务的,小朱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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