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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小孩车祸死亡后应怎样去处理

时间:2026.02.27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1305人
律师解析:
1.四岁小孩车祸死亡,先报警,等交警勘查现场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
2.若肇事方担主责或全责,可能构成犯罪家属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不构成犯罪,可直接民事诉讼
3.索赔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按受诉法院地标准算。
4.和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能达成一致就签协议;协商不成及时起诉,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

四岁小孩小朱在路边玩耍时,被小李驾驶的汽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勘查现场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小朱家属与小李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家属要求按较高标准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而肇事方认为应按较低标准赔偿。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小朱家属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不构成犯罪,也可直接进行民事诉讼索赔。
2、索赔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确定。
3、小朱家属与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并注意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等相关证据,以保障合法权益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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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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