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恶意索赔不一定构成
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恐吓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若索赔人用威胁手段,索赔金额远超合理范围且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
犯罪,像曝光隐私要挟商家巨额
赔偿。
3.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合法途径索赔,即便商家认为“恶意”,也不算敲诈,如商品质量问题按规定索赔。
判断关键在于手段、目的和金额合理性。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商店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他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商家认为小朱索赔金额过高,属于恶意索赔,拒绝赔偿。小朱则称自己是按照相关规定索赔,是合理诉求。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商家怀疑小朱的索赔行为构成敲诈勒索。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的索赔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在于索赔手段、目的及金额合理性。若小朱以威胁、要挟手段迫使商家交出财物,且索赔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比如小朱以曝光商家隐私威胁其支付巨额赔偿。
2、若小朱是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即便商家认为是“恶意”,也不构成敲诈。就像小朱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按规定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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