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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共同借贷法院会如何判

时间:2026.02.2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1.法院判夫妻共同借贷承担,遵循共债共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等原则。
2.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承担,一般平分。
3.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负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双方一起偿还。
4.一方超出家庭日常所需负债,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举债方独自承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款。借款时小丽并不知情,也未在借条上签字。后来小朱和小丽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借款。小丽认为该借款她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不应由她承担。小胡则称这笔钱是他们夫妻共同使用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小丽未在借条上签字,也无事后追认行为。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小胡若无法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法院通常会认定为小朱的个人债务,由小朱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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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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