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中的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类。
2.法院一般会向这两类第三人送达
起诉状副本。
3.由于第三人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送达起诉状可保障其知情权与
诉讼权,让其能参与诉讼并答辩。
4.若没收到起诉状,可能影响第三人合法权益。
所以通常第三人都会收到起诉状。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要求归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小胡认为该借款涉及自己的利益,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小静与
案件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但法院在
诉讼程序中,仅向小胡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未向小静送达。小静得知后,认为这可能影响自己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法院应向这两类第三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以保障其知情权与诉讼权利,使其有机会参与诉讼并进行答辩。
2、本案中,法院向有独立请求权的小胡送达了起诉状副本,但未向无独立请求权的小静送达,这可能会影响小静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小静的担忧是合理的,法院应按照规定向其送达起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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