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后个人所欠
债务,通常不算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
若个人欠款非用于家庭日常,
债权人又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就由欠款方独自承担。
像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家庭的欠款,就不是
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证明符合共同债务情形,另一方就得共同还款。
案情回顾:婚后,小许未经配偶小静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后产生欠款。债权人小胡主张该欠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小静则认为此乃小许个人欠款,不应由自己承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2、小许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家庭生活,若小胡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此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小许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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