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大额
偷税漏税属于
逃税罪。
纳税人若用欺骗、隐瞒手段
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且占30%以上,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如此做,数额较大的也依前款规定处罚。
多次实施且未处理的,按累计数额算。
经税务机关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
滞纳金,受过
行政处罚的,一般不追究
刑责,但五年内受过
刑事处罚或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案情回顾:小胡经营一家公司,在税务申报时,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税务机关多次催缴后仍未补缴。
案情分析:1、小胡的行为符合逃税罪
构成要件,纳税人采取欺骗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达一定比例。
2、虽税务机关催缴,但小胡未补缴,不满足“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等,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条件。
3、小胡可能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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