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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结束,原债权债务该由谁负责

时间:2026.02.24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114人
律师解析:
通常公司转让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担责。
公司合并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接。
分立时,财产分割,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连带承担。
整体转让含资产、债权债务等一并给受让方,受让方要承担原公司债权债务,保障交易公平稳定及债权人权益。
转让合同明确约定债权债务承担主体的,依约执行,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回顾:

小胡将公司转让给小许,转让合同约定原公司债权债务由小胡承担。后公司一债权人不知此约定,向小许主张债权遭拒,引发纠纷。争议点在于转让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承担主体,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转让若整体转让,受让方通常承担原公司债权债务,旨在保障交易公平稳定及债权人权益。
2、本案中虽转让合同有约定,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不知约定,有权向原公司或受让方主张权利,小许不能以合同约定拒绝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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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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