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条没写还款时间,出借方随时能让借款方还钱,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此期间出借方
追款权利受法律保护。
依据
民法典,借款方收到首次合理
催款通知后,需在规定期限还款,如通知要求1个月内还,这1个月就是合理期限。
若借款方
逾期未还,出借方可协商、调解、
仲裁或
起诉追款。
法院会判合理还款期,支持出借方要本金和利息(若有约定)的诉求,出借方应及时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
借给小胡一笔钱并出具借条,但借条
未约定还款时间。一段时间后小朱要求小胡在1个月内还款,小胡却认为小朱应给予更长准备时间,拒绝在1个月内偿还借款。小朱多次协商无果,打算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欠款。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关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规定,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
出借人小朱可随时要求
借款人小胡还款,且已给予1个月合理准备期限,还款要求合理合法。
2、小胡应在小朱首次合理催款通知到达后的1个月合理期限内还款,逾期未还时,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法院会根据此判定合理还款期限,并支持小朱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若有约定)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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