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时,
债务分担得看具体情况。
先分清债务性质,
共同债务用
共同财产还,不够或各有财产时,双方先协议,不成则法院判。
共同债务像双方签字或追认的,还有为家庭日常所需的。
个人债务如婚前的、擅自资助他人的,由个人还,配偶不担。
准确认定性质,才能定分担方式。
案情回顾:小胡
起诉与小丽
离婚,在债务分担问题上产生争议。小胡称有一笔债务是自己婚前所负,小丽认为该债务在婚后自己也有参与使用,应属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债务性质认定不一,导致对债务分担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1、首先需明确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4、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等,则由其个人偿还,配偶无需分担。本案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以此确定债务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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