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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不认借款事实要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23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认定借款事实得综合考量多方面证据
要是欠款人不承认,出借人就得拿出能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
借条,证明力强;
转账记录能证实款项交付;
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里有借款内容的,也能当佐证。
没借条,转账记录结合其他辅助证据,也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仅有口头约定,视听资料能补全借款合意及交付情况,利于认定借款事实。
诉讼时,证据要真实、关联、合法。
出借人得妥善保存证据,通过法律手段让欠款人还钱。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何存在借款纠纷,小何不认借款事实。小许为证明借款关系,拿出了转账记录,显示款项交付的时间与金额,但小何称这不能证明是借款。小许还提供了聊天记录,其中有关于借款的内容,可小何认为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双方就借款事实认定产生争议,关键在于证据是否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关系。

案情分析:

1、借款事实认定需综合多方面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证据要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出借人应妥善保存。
3、若无借条,转账记录结合其他辅助证据可形成证据链。
4、仅有口头约定,视听资料能补全借款合意及交付情况,有助于认定借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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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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