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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保险赔后自己还要不要掏钱

时间:2026.02.1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891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撞死人保险赔后自己是否掏钱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存在无需掏钱和需个人承担费用的多种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赔偿总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一般自己不用另外掏钱。
然而,实际中有几种情况需个人承担费用。
首先,保险有赔偿上限,当事故损失超过保险限额时,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其次,若未投保相应险种,或者事故属于免赔条款情形,如酒驾、逃逸等,相关费用需自己负责。
另外,部分死者家属可能要求在法定赔偿之外给予额外补偿,这并无法律强制规定,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支付。
如果遇到撞死人后保险赔偿及费用承担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不慎撞死了小静,事故发生后涉及赔偿问题。小朱车辆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然而,经核算事故损失超过了保险责任限额,同时小朱存在酒驾行为,属于保险免赔情形。此外,小静家属除法定赔偿外,还要求小朱给予额外补偿。这使得小朱对自己是否要掏钱赔偿产生疑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赔偿总额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一般无需个人另外掏钱。但本案中事故损失超出了保险限额,超出部分小朱需自行承担。
2、小朱酒驾属于保险免赔情形,此部分相关费用也应由小朱自己负责。
3、小静家属要求的额外补偿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小朱可与家属协商确定是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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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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