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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因一方家暴离婚,财产该怎么分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15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因一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家暴方可能少分,无过错方还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在法律层面,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需遵循一定规则。
当出现家暴情况,有相关特殊规定。
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处理。
家暴方作为过错方有很大可能少分财产。
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按实际损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则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定数额。
不过,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如果在遇到类似财产分割难题或是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存在疑问,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多次对小丽实施家暴,导致小丽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小丽决定与小朱离婚,并就财产分割问题与小朱协商。小朱认为应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小丽则要求小朱少分财产,并给予自己损害赔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小丽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因一方家暴离婚时,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小朱作为家暴方即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
2、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会综合考虑家暴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数额。另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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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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